幼儿园采光知多少?
幼儿园的室内采光对幼儿身体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,采光的会直接影响孩子视力,同时影响着孩子身体机能的发展,对孩子的健康十分重要。作为幼儿园建筑设计者,应该充分考虑到幼儿园室内的采光条件,在空间设计时尽可能为孩子营造好的室内、室外环境。
著名的建筑师赖特说过,给居室采光的最好的方式,就是上帝的方式。
这里所谓的上帝的方式就是自然的方式——自然采光。
良好的室内光环境是保证人们正常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的必要条件。自然光的引入,会有效的提高建筑的节能性。
在建筑或室内设计中充分利用天然光营造适宜室内光环境,对提倡可持续发展的低碳节能观也具有重要意义。我们应该争取通过巧妙地方式,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充分地利用自然光,既环保,又有益于身心健康,还能产生不错的艺术效果。
幼儿园的室内采光在设计时要严格遵循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,托儿所、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、室外游戏场地、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,做到功能分区合理,方便管理,朝向适宜,游戏场地日照充足,创造符合幼儿生理、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。
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中
第3.1.7条 托儿所、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,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(小时)的要求,温暖地区、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,否则应设遮阳设施。
第3.1.8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,不应小于表3.1.8的规定。
表3.1.8
房间名称 |
窗地面积比 |
音体活动室、活动室、乳儿室 |
1/5 |
寝室、喂奶室、医务保健室、隔离室 |
1/6 |
其它房间 |
1/8 |
注:单侧采光时,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.5。
第3.2.3条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,其进深不宜超过6.60m。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,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。